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征收环节有哪些?首先,根据消费税条例的规定,企业征收消费税的环节不用,计税的依据也是不同的;因此小编老师认为学员们应该需要对其消费税的计税征收环节了解,然后根据不同环节选择不同的计税依据的。相关的知识小编拉搜狐已经整理好在下述文字中,如果你们对此内容有兴趣的话,不妨来阅读下述文字试试,也许对你们学习有所启发的。

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征收环节

消费税征税环节主要包括生产环节、委托加工环节、进口环节、零售环节以及特定的批发环节。

生产环节: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,在对外销售时纳税。若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则不纳税;若用于其他方面,则视同销售,在移送使用时纳税。

委托加工环节: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。除受托方为个人外,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;若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,则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。

进口环节:进口应税消费品需缴纳关税、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。

零售环节:特定商品如金银铂钻、超豪华小汽车等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。

批发环节:目前仅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,其他商品如白酒、烟丝等不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。卷烟在生产环节(或委托加工环节、进口环节)和批发环节两次征收消费税,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。

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征收环节(图1)

委托加工由谁缴纳消费税?

根据《消费税暂行条例》第四条规定,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,除受托方为个人外,需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。同时,根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、应收而不收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,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
由于贵司作为受托方属于企业性质,因此需要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。如果贵司未代收代缴消费税,则由委托方补交税款,而贵司作为受托方未履行扣缴义务,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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